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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一业主多次被盗 物业该不该赔?

岳阳网  2015-06-01 08:53

[摘要] 5月25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说自己居住的巴陵尚都小区连续不断的发生了多起入室盗窃案,甚至还有业主在家中遭遇持刀盗贼的威胁,这样的居住环境,让小区的居民人心惶惶,夜不能寐。

岳阳网讯(记者 黄诚成)5月25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说自己居住的巴陵尚都小区连续不断的发生了多起入室盗窃案,甚至还有业主在家中遭遇持刀盗贼的威胁,这样的居住环境,让小区的居民人心惶惶,夜不能寐。

随后记者赶往小区。“有小偷直接从楼顶将我家阳台的天花板打穿后,潜入我的家里进行盗窃。”25楼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小偷动静太大惊醒了他,并没有让盗贼偷走东西,而盗贼被人发现后,几名气焰嚣张的盗贼不仅没有逃跑的意思,反而对着他亮出了明晃晃的砍刀,但这事向物业多次反映都没有人管。“去年我家元月份被偷一次,三月份又被偷一次。”在采访中,很多业主表示了家里曾被盗。有业主透露,整个小区内的监控设施非常不完善,在电梯和楼层的拐角处都没有安装摄像头,有的地方虽然安装了监控设备,但基本上都成了摆设。另外小区的保安人员人数很少,一个保安往往要兼顾好几个地方,这也是造成小偷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找到了巴陵尚都的物业管理处,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见到记者转身就走,并将大门反锁。“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一两次了,完全不管。”业主表示,物业公司经常以这样的方式来逃避他们。目前,巴陵尚都小区内被盗的业主已经向站前路派出所报案。

对此,惠风律师事务所主任袁春表示,一般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来审理,合同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依照合同来划分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来确立。

现实中,如果物业尽到了安全防范义务,在居民失窃过程中没有明显过错,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业主一个月只交纳普通的物业服务费,如果再让其承担较大数额的赔偿,也是不现实的,这也与其交纳的物业费不对等。当然,如果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有特别约定,并交纳了相对应的费用,就另当别论了。

标签:岳阳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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