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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政府被指“卖”岳阳楼

西部商报  2016-12-07 08:42

[摘要] 近日,记者从湖南省文物局独家获悉,11月18日,湖南省文物局紧急约谈了岳阳市政府,约谈沟通后双方就岳阳楼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初步意见:岳阳楼经营权转让暂缓决策,待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充分讨论,社会达成基本共识后,有关政府部门再依法依规决策。

 

岳阳楼经营权转让引发热议,湖南省文物局紧急约谈

据澎湃新闻消息 近日,记者从湖南省文物局获悉,11月18日,湖南省文物局紧急约谈了岳阳市政府,约谈沟通后双方就岳阳楼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初步意见:岳阳楼经营权转让暂缓决策,待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充分讨论,社会达成基本共识后,有关政府部门再依法依规决策。

岳阳楼被“卖”了?官方称还没落地实施

11月16日,《岳阳楼被“卖”了,岳阳市委市政府机关“卖不卖”?》的微博文章在网上引发热议。文章爆料称,岳阳市已与云南城投集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就合作开发岳阳楼君山岛5A级景区召开了多次高规格的洽谈会。

岳阳楼经营权转让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国家文物局要求湖南省文物局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12月5日,湖南省文物局一位不愿具名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湖南省文物局要求岳阳市政府计划将岳阳楼经营权转让的来龙去脉,以书面的形式回复湖南省文物局,不过到目前为止仍未收到岳阳市政府的书面回复函。

事实上,这并不是岳阳楼经营权转让首次被提上议程。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早在2002年,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岳阳楼的经营权就差点被“卖掉”。当时,有关部门还准备将岳阳楼捆绑上市,但在湖南省领导多次批示表示反对和省委、省政府下文制止的情况下,岳阳楼的经营权转让事宜之后也不了了之。

岳阳市旅游外事侨务办此前曾对外称,与城投集团的合作意向“既不是将岳阳楼出卖,也不是对景区不管不问”,只是将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进行分离,景区资源所有权、监管权仍掌握在政府手里。目前,岳阳市与云南城投集团等报名单位合作仍处于对接洽谈阶段,既没有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也没有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更没有落地实施。

反对者:伤害岳阳人民情感

不过,岳阳市多位反对将岳阳楼“托管运作”者向记者表示,作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岳阳楼,整体交给企业去经营后,文物的安全如何保证是个很大的问题,即便政府有监管权,但是政府的监管往往是事后监管,文物一旦遭受破坏,造成的损失是不可挽回的。

11月初,岳阳市的一些退休老干部及文化界名人联名给岳阳市四套班子领导写了公开信,反对岳阳市政府将岳阳楼“托管运作”。有退休厅级干部也参与签名。

12月5日,一位参与连署的不愿具名退休老干部向记者称,岳阳楼经营权转让对岳阳人民的情感是一种伤害。

湖南省文物局副局长江文辉认为,反对者的担忧也是有道理的,他们认为资本都是逐利而行的,如果交给企业管理,企业是否会过度开发经营,所以湖南省文物局约谈岳阳市政府时候,也要求岳阳市政府把引进战略投资后的一些具体问题跟老百姓讲清楚,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比如,在利用岳阳楼方面会做哪些文章;政府如何去监管;如果不行,退出机制是怎样的。

岳阳楼经营权能否转让有争议

那么作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岳阳楼,其经营权是否可以转让呢?

2016年3月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7个月后,2016年10月11日,国家文物局又印发了《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文物政发【2016】21号)。

江文辉告诉记者,上述两份文件都提到了要拓展文物的合理适度利用,“如果‘一棍子打死’不让地方政府尝试,那么政策的支持力度又在哪里?”江文辉说。

不过,岳阳楼景区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中国历史文化名楼协会名誉会长邹律资对记者说,国家文物局印发的若干意见也强调了文物工作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保护单位重在保护;国务院2016年17号文的合理适度利用,也是指文物景区景点要合理确定游客承载量,并在合理适度利用部分再次强调,“任何文物利用都要以有利于文物保护为前提,以服务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以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为底线。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不得将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管理机构整体交由企业管理。”

邹律资说,岳阳楼是纯木结构的古建筑,它体量不大,如果不很好地保护,控制容量的话,岳阳楼总有一天会毁于一旦,那我们就是历史的罪人。岳阳楼是岳阳城市的一张名片,地方政府对于岳阳楼应该更加关爱和保护,不需要真正从岳阳楼身上挤出多少“奶”,而是应该更好地发挥它的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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