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岳阳汩罗是典型的洞庭湖区,与中国许多乡村一样,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导致耕地种植经济效益低下。然而,自2014年两县市推行农村“土地流转”以来,土地经营效益低的状况逐渐改善,不仅农业结构得到有效调整,现代化程度有所提高,外出务工农民也纷纷返乡,人均增收在3000元左右。
大托村:农民归乡变产业工人
汨罗市向来是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大市。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80%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导致耕地种植经济效益低下。然而,从去年10月份起,在汨罗市首推农村“土地流转”,有望改善土地经营效益低的状况。
“先吃螃蟹”的是桃林寺镇大托村。大托村是典型的丘陵地貌,土地高低不平,不方便灌溉,高处的地没法耕种,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因此,大托村村委会成立农村合作社,解决这一难题。主要流转方式为村内成立股份制合作社,入社农户以承包地、村民小组以公用地入股,土地由合作社 统一规划经营,收入按比例分成,盈余按股分红。
大托村支部书记张立胜该告诉记者:至2014年10月开始,大托村开始施工平整土地,共500亩,趁着冬天农闲时平整,可以增加至600亩。
大托村十组的农民彭二勋,以前,儿女都在外地打工,老两口在家耕种自家的2亩地,一年种植玉米下来赚不到2000元钱。但即便这样,谈到将自己家的土地入股,彭二勋一开始也不愿意。彭二勋表示:他年纪大了,就想种好自己的2亩地,没有多余的想法。
然而,像彭二勋一样,一开始反对的农民不在少数,村干部就挨家挨户地上门,为他们宣讲政策,做工作,就这样,村里56户村民成了合作社的批社员。
村支书张立胜是村里“土地流转”的领头人,他告诉记者,把土地整合起来集中经营,每户除了土地承包出去的租金收入,还可以按股分红,再加上农民可以在合作社里“打工”,农民的增收效果明显。
土地流转将给农村带来深层次影响
汩罗市农办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地流转”在岳阳农村是一个新模式,从目前来看,可以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高了现代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脱贫的步伐。
“土地流转”通过吸引农民入社接受技术培训,成为现代农业技术的“行家里手”,给农民在自家土地上创造务工机会,可以减少青壮年劳力的外流。目前已经开始出现“返乡潮”,有一些外出务工人员选择回到家乡,参与家乡的“土地流转”建设。
村里的干部们意识到,本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一批批扎根家乡的人开始领办企业,建设家乡,幼儿园、养老院也逐渐建起来,农村养老、教育的问题也会大大改善,这给农村的社会管理也带来巨大的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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